 |
區回覆:
蔡霈嬬小姐,您好!
台端函詢申請低收入戶之相關問題,本所答覆如下:
一、 低收入戶所定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
1.配偶
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
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
4.前三款之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二、97年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97年為9829元,含工作、其他收入、動產及不動產收益)。
2.動產:平均每人55000元以下(含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汽車等)。
3.不動產:每戶260萬以下(含土地及房屋)。
應備妥資料如下:
1.申請人私章。
2.本人及直系血親全戶戶籍謄本(含配偶、前配偶及已婚、未婚子女),同一戶籍地址如另分他戶者,亦需一併檢具該戶之全戶戶籍謄本。
3.國中以上在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97學年度註冊章),若學生證無法看出日間部,請再向學校申請日間部在學證明乙份。
4.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者及低收老人生活津貼須提供本人帳戶)。
5.其他相關資料(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診斷書正本、在監證明、服役證明、失蹤證明等;如不需檢具以上資料者則不必準備。)
6.如委託他人代辦者需檢具授權書並檢附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所有計算人口之95年所得、95年稅籍及財產資料。
另有關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申請(單親家庭)
一、必備文件:
1.申請人(監護人)私章。
2.全戶戶籍謄本【包括戶內所有人員及共同生活之親屬(分戶仍視為同一戶籍)及綜合所得稅納稅人扶養親屬寬減額之納稅義務人】。
3.國中以上在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97學年度註冊章),若學生證無法看出日間部,請再向學校申請日間部在學證明乙份。
4.兒童少年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如離職至今尚未覓得工作者,請附上該單位之離職證明(如無則免)。
6.如現有工作者(即有職業),請說明工作之名稱及性質並附上薪資證明,如無法附上證明者,將以行政院統計平均薪資計算(如無則免)。
7.所有計算人口之95年所得、財產及兒童少年之稅籍資料。
三、97年中低兒少審核標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97年為14744元,含工作、其他收入、動產及不動產收益等)。
2.動產:平均每人82500元以下(含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五年內汽車等)。
3.不動產:每戶390萬以下(含土地及房屋)。
台端若需申請,請準備上述文件,向所屬之里辦公處找里幹事申請,若有任何有關社會福利之問題,亦可來電或洽詢里幹事。06-2567126
敬祝 身體健康 臺南市安南區公所 社政課 敬上
DATE:2008-12-04 19:5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