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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運動事業紓困振興作業須知」。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9年5月7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15639B號令訂定發布辦理。

二、節錄旨揭作業須知部分內容如下,詳細內容以教育部公告為準:

(一)補助對象: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運動事業及相關從業人員。

(二)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申請(http://rev.sa.gov.tw/Apply),依申請資格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如有欠缺或不符規定,教育部得通知申請者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教育部得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