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南區分署115年3月10日農糧南特字第1151334101號函及輔導建置國產雜糧集團產區作業規範辦理。二、旨案有意申請單位,請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班前,將申請所需相關資料送達本局承辦人趙子恩先生,俾利辦理審查作業,逾期不予受理。三、上開作業規範及其附件,請至農業部農糧署網站下載(路徑: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業務/雜糧特作專區/國產雜糧/相關規範/輔導建置國產雜糧集團產區作業規範)。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南區分署115年3月10日農糧南特字第1151334101號函及輔導建置國產雜糧集團產區作業規範辦理。
二、旨案有意申請單位,請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下班前,將申請所需相關資料送達本局承辦人趙子恩先生,俾利辦理審查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三、上開作業規範及其附件,請至農業部農糧署網站下載(路徑:農糧署全球資訊網/農糧業務/雜糧特作專區/國產雜糧/相關規範/輔導建置國產雜糧集團產區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