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11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相關資訊,請協助向計畫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
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期程及對象如下: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7、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非臨時性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10、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二)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2日起開打):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