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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社區營養教育示範點

一、依據「113年度國民健康署補助縣市辦理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工作分項2-社區營養推動」辦理。。
二、請於113年4月10日(星期三)(郵戳為憑)前提交計畫書1式3份及電子檔1份,寄至市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730213臺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彙整,俟審核通過後委託辦理。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市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黃珮嘉衛生教育指導員,電話6357716轉253。

四、計畫委託對象

(1)本市各醫療院所

(2)大專院校

(3)衛生所

(4)區公所或承辦關懷據點之社區發展協會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