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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為迅速有效處理民眾抱怨事件,設置「民眾抱怨處理小組」,如果本所服務人員態度不佳、應對不當、作業錯誤、環境設備不足,或是不諳法令規章及有所誤解造成不便而產生不滿,均可透過下列方式向本所反映: 

一、口頭:口頭告知區長、秘書或各課課長。 

二、電話:本所總機 06-2567126 由總機轉民眾抱怨小組成員(各單位主管)處理。 

三、書面: 
( 1 )直接將書面投入本所大門入口處之意見箱 
( 2 )郵寄:本所 -- 台南市安中路二段 308 號 
( 3 )傳真: 06-2454877 

四、以上均交由業務主管單位改善,陳機關首長核閱後答覆,並由研考單位列管於6日內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