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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助

注意事項
*購屋貸款利息補助標準如下:
1、額度:每戶最高不得逾越當年度輔助人民貸款自購住宅辦法核定之貸款上限。
2、年限:最長不超過十五年。
3、計算基準:以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為計算基準,每年一月一日依照當時國民住宅貸款利率機動調整,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銀行

4、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之差額。
5、總額度為十五戶,原核貸戶喪失補助資格後再補實。

*服務對象:
1、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2、購屋貸款之房屋地址應為戶籍所在地。
3、房屋所有權人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不得同時登記兩人以上或未成年子女名下。
4、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同住扶養者有償還能力者。
5、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者。
6、身心障礙者本人及其同住扶養者未曾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者。
7、申請貸款利息補助者需購買自用住宅未滿五年,並於取得所有權之日起三個月內辦妥金融機構超過七年之長期住宅貸款,尚未全部清償且未曾接受政府相關利息之補助者。

*應附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最近一個月內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4、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5、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綜合所得稅籍資料清單及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

      利息補貼計點標準表各一份。

6、貸款餘額證明書及缴款證明書各一份。

    7、土地及建物謄本及所有權狀影本各一份(所有權人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申請人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欠缺時,經區公所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區公所受理申請,經調查、初審後,應報社會局核定,審核通過租金補貼按季撥入申請人之金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