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在本區內有劃定之區域,並且要有30人以上之發起連署函報市府核准後,始能成立籌備會,相關流程如下: 1. 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書後 2. 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 3. 公告徵求會員 4. 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召開二次以上籌備會議) 5. 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及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可同日舉行) 6. 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議 7. 申請立案(登記法人或不登記法人) 8. 結案
必須在本區內有劃定之區域,並且要有30人以上之發起連署函報市府核准後,始能成立籌備會,相關流程如下:
1. 取得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書後
2. 召開發起人暨第一次籌備會議
3. 公告徵求會員
4. 召開第二次籌備會議(召開二次以上籌備會議)
5. 召開成立大會(成立大會及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可同日舉行)
6. 召開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監事會議
7. 申請立案(登記法人或不登記法人)
8.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