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誌與宣告」利用簡單且明確的說明、符號或圖形將產品或服務的環保特性表達出來,當採購者了解其說明或標誌之意涵,便較易做出對環境有利之購買決策,也就是 採購 環保產品。因而「環境標誌與宣告」可視為一種廣告的行為,藉由爭取消費者之認同,引發其採購較環保的產品而達到環保之目的,而它也是推廣綠色消費運動的一種重要手段。 「環境標誌與宣告」之種類與定義依據國際標準組織( ISO )已公告之 ISO 14020 系列標準,可分成三類。 另外,由於各類環境標誌與宣告在多數人認知上不易分別,一般也較長採用環保產品或是綠色產品統稱之,為落實相關綠色消費之相關法規,我國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條文中便將環境保護產品分成三類。 |
● 第一類環保標章 |
第一類環保標章是自發性、多重準則、經第三者驗證之計畫。產品符合預先設定之規格標準,並經過第三者驗證,則頒發專用之標章,表示該產品有整體環境優越性( overall environmental preferability )。 |
● 第二類廠商自行宣告的環境訴求 |
第二類指非屬第一類環標章之產品,由於產品具有單一環境訴求,諸如;使用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等條件,因此 由產品製造商、進口商、配銷商、零售商自行宣告該產品之環境訴求,而此類產品無專用標章。雖然在第二類產品對於第三者驗證並無嚴格的要求,但仍避免誤導消費者,因此強調其廣告行為以有驗證者為佳。 |
● 第三類環境宣告 |
不同於前二類環保標誌及宣告產品,產品僅需符合多重或單一規格標準。第三類環境宣告產品,是以預先設定的參數群,並對產品進行生命週期評評估,經過第三者驗證後,於產品銷售時標明其定量化之環境資訊。而第三類產品亦無專用標章。 當第三類環境宣告產品,通過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認定,並取得其他專用標章時,便將此類產品統稱之為其他類產品也就是所謂的第四類,以區分其特性。 |
● 環境標誌與宣告比較 |
| 要求事項 | 選擇性 | 科學基礎 | 第三者 確認 / 驗證 | 註冊商標 | 執行組織 | 第一類 | 多重 | 有 | 生命週期考量 | 必要 | 有 | 多數為政府支持之非營利組織 | 第二類 | 大部分單一 | 無 | 無 | 宜有 | 無 | 廠商 | 第三類 | 多重 | 無 | 生命週期評估 | 必要 | 無 | 廠商 / 營利性組織 / 驗證單位 | 其他類 | 單一或多重 | 有 | 生命週期考量或 市場調查 | 必要 | 有 | 多數為非營利組織 / 公會 | |
表中所謂 「要求事項」是指產品在取得該環境標誌及宣告時須符合的規格標準;「選擇性」則是指環境標誌及宣告對於取得之產品,具有鼓勵消費者選用的該產品的效用。 各類環境標誌及宣告之訴求各有不同。由於 第一 與其他類環境標誌及宣告需符合多項規格標準,並有專用商標具有「選擇性」,因此第一與其他類環境標誌及宣告也強調是「獲得標章的產品是最優良的產品,消費者看到標章即可安心購買」。而第二類則強調「廠商對產品環保性的訴求一定要是正確的,可 查證 的及不誤導消費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