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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男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申請核准。暑假已來臨,以往常有役男規劃於暑假期間短期出國,因不諳法令,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國,屢生爭議。為避免前揭情事之發生,提醒國內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注意,出國前須申請核准。
有關役男出境觀光申請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或各區公所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即可列印核准出境通知單,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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