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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地區性農機補助申請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自107年4月26日起至107年5月25日止,受理107年地區性農機補助申請。請轉知貴轄內有需求之農友或需求單位,於受理期限向該分署(或當地辦事處、辦公室)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107年4月26日農糧南資字第1071156566A號函及臺南市政府農業局107年5月1日南市農務字第1070482889號函辦理。
二、相關申請程序、補助機種及額度請參考該分署網站(https://srb.afa.gov.tw/)公告(檢附網站公告影本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