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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0613豪雨雨害」造成安南區農業災害,區公所自107年7月7日起至~7月16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補助

一、安南區107年6月因「0613豪雨雨害」造成農業災害,農委會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及第12條規定辦理現金救助,農民之農作物(損失達二成以上),請於107年7月7日起至7月16日止向區公所經建課申請災害補助申請。
二、農作物攜帶資料: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三個月內)、身分證影本、印章、農會存摺影本(非土地所有權人須攜帶:租賃契約書、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土地委託經營文件等三擇一)。

(區公所經建課電話:06-2567126)。

撰稿人:台南市安南區公所經建課 電話:06-256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