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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於113年1月2日至113年2月2日受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輪作休耕(含自行復耕)申報事宜

一、申報各項說明如下:

1.申報時間:113年1月2日(星期二)至113年2月2日(星期五)一般上班日,補申報時間為113年6月17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一般上班日。

2.申報地點:可至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申報。

3.攜帶文件:農民基本資料卡、申報人印章、有效期限內租約(承租者)、契作合約書(申報契作者)等。

4.倘有接獲公所通知權狀內容變動者,請務必攜帶新權狀至公所辦理變更。

二、 申報資格:

1.申領轉(契)作或休耕措施:以83年至92年為基期年,期間當期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於83年至85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為對象,符合兩個期作基期年資格田區,得申報2次,僅單一期作符合者,得申報1次。

2.申領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以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或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之土地為對象,不受基期年資格限制。

三、至各里受理時間:

城北里活動中心:113.1.23(二) 14:10~14:30

青草里活動中心:113.1.23(二) 14:40~16:10

城西里活動中心:113.1.23(二) 16:20~17:00

公塭里萬安宮:113.1.25(四) 14:10~15:00

南興里興安宮:113.1.25(四) 15:10~16:30

塭南社區活動中心:113.1.30(二) 14:10~15:20

州南里保安宮:113.1.30(二) 15:30~17:00

長安里新寮鎮安宮:113.2.1(四) 14:10~15:20

公親里清水寺:113.2.1(四) 15: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