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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期水稻收入保險自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 農民投保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交下農業部112年12月26日農授金字第1125064972B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稻農收入,並加速調整稻米產業結構,農業部自111年開辦水稻收入保險,為全面保障稻農權益,請貴單位加強宣導,善加利用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宣導,並透過產銷班、農事小組或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各農會辦理實績可列入農會考核及農金獎項目,請鼓勵農
民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