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交下農業部113年2月19日農授金字第1137452085號函辦理。二、本保險前經農業部於112年12月15日公告為農業保險商品,原投保期限至113年2月29日止,明台產險公司為應農民需求,使更多農民參與,故延長投保期限至113年3月29日止。相關宣導推廣及商品資訊可至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網站「農業保險專區」的「保單資訊」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