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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富邦產物農業設施颱風洪水保險」業經公告為農業保險商品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交下農業部農業金融署113年3月1日農金一字第1137452098B號函辦理。
二、農業部於113年3月1日公告113年度「富邦產物農業設施颱風洪水保險」為農業保險商品,補助農民投保設施結構體(不含附屬設備)保險費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五萬元。
三、本保險商品重點簡述如下:
(一)保單類型:實損實賠型。
(二)承保地區:全市。
(三)保險及銷售期間:保險期間一年,全年皆可投保,但如遇中央氣象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則暫停受理。
四、請利用相關集會場合向農民說明,並透過社群軟體轉發產銷班及種植農戶,相關保單資訊可自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網站農業保險專區下載使用。